父母离婚记(十)(2/4)
白如我秦甄,竟倒霉到不幸成为了目击这一切的在场证人!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我忍不住在心里为自己这场超乎寻常的临场发挥暗暗孤芳自赏了片刻。
秦甄,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噢,不,你是genius,是说谎不打草稿的天才表演家,是上天派来拯救世界,守护银河秩序的正义使者……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旁边一直有着一道不同寻常的视线。
它就跟讨人厌的屏蔽器一样不停干扰着我——
使得,我快要接收不了帝国那边传来的重要信号了。
于是,我花了一秒钟做好表情管理,随后挑眉转头。
在对上他视线的下一刻,顿时眼角弯弯,嘴角微微上挑,作出如他方才一致那样欠揍到至极的嘲讽状——
小样儿,坑不死你。
丫的。
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然而,我不是君子。
我是小人。
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
至于你们问我面上那股一贯的风轻云淡和漫不经心?
噢,不好意思,那不过都是我日常的伪装色。
就像我现在这番完美发挥了我表演天赋的精彩表现,为的,不仅仅是要找个好且恰当的理由成功撤离这里,从而与楼下的老爸汇合。
而且,我还要顺手报刚才的造谣之仇。
可谓,一箭双雕。
要知道,有句老话说得好,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但同时又还有一句——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之前没让程意诺还,那不是因为我突然良心发现,开始变得大方。
而是因为我是想吸人血的黑心资本家,准备收利滚利的高额利息。
所以,现在就该让程意诺这个新晋工具人发挥出他的最大效用吧——
用他的尸骸,为我老爸的漫漫追妻路铺上一片布满鲜花奏响音乐的康庄大道!
想到这里,我脸上的笑容不禁越发扩大。
而正被我注视着的那人的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则微微勾起,看向我,在香槟色的灯光下分外潋滟迷人。
呵。
又是这么一副熟悉到欠揍至极的表情。
还真是纯天然不做作,外加毫不掩饰呢。
顿时,我也学着他的模样,充满挑衅地微微勾眼。
Come on,guy——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显然,我所说的,从头到尾都只是我一个人的一面之词。
而这种说辞在没有关键性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一方极力否认,那便什么都算不上。
但是——
如果当事人不是否认,而是主动承认了呢?
随即,我趁老妈和程叔叔相互侧头窃窃私语的时候,低头迅速给那个刚被我加上微信不久的蓝色冰块头像发了一条消息。
【快点承认吧!不然我就把你当时偷拍我隔壁女孩的事告诉程叔叔(PS:我敢肯定那些照片现在还在你的手机里)】
当然,说肯定那是诈他的。
因为只要他把手机随便往哪个水池里一扔,立马就能实现机毁证亡。
但这不是聪明人都会玩的心理战术嘛。
有道是——兵不厌诈。
不过,聪明人也从来不会只有一个plan。